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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基建管理办法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节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组织结构

基建组织机构是基建工作存在和运行的制度体现与保障,是基建处存在的必要条件,也是学校实现基建有效管理的基础。

潍坊科技学院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由分管基建副校长领导基建工程人员、基建处长组成。

第二节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一、基建处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基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以及校内初审工作;

2负责办理基建工程的前期征地、拆迁、报建、开工和竣工备案等工作;

3.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负责基建工程有关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与安全监督等施工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程款拨付、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协调学校与国家主管部门和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学校建设方面的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配合学校各部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整体验收;

7完成主管校长及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基建处工程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审查中标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2
.负责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3
.负责审定中标方报送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前期考察及招投标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做好甲供材料、设备价款的支付和出库管理工作。

4.负责落实施工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协调设计方、中标方、监理方、材料供应方的关系,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准确反映现场情况,及时解决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投资。
    5
.负责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办理签字手续。
    6
.负责监督指导中标方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地方规定等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工程合格率百分之百,争创精品工程。  

7.负责监督考核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审查监理公司提交的监理资料并及时督促报送有关部门。
    8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维修及回访工作。负责审查中标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
    9
.负责组织审定基建处各项工程技术管理规定,负责专家技术论证会、工程报告会及专业技术培训活动的组织,以及专业技术图书资料的订购和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

10.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处预算材料科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申报工作。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投标过程中由基建处负责的各项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2负责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审核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3根据设计要求和经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审定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负责甲供各种设备、材料采购前的考察组织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做好各种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4负责甲供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填报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并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 

5. 根据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负责组织所采购设备、材料到货后的联合验收、保管、移交等工作;负责设备、材料供货时间的保证落实工作;负责办理所采购设备、材料的出入库手续及价款支付手续,做好售后维修服务工作。
   
6.负责新材料、新设备在工程应用中的可行性研究,对推广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建立应用质量、效果评价及投资效益分析等资料信息。

7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节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处岗位职责

一、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1 .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基建处全面工作。

2 .按照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基建计划。组织项目规划、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

3 .组织全处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贯彻执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有针对性的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基建处的廉政建设。

4.主持召开基建处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基建处各部门工作任务。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和各科室工作任务安排及进展情况。

5.负责基建处各项经费的审批与使用。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完成所分担的具体工作,抓好所分管的科室和项目组的工作。

2.负责基建处相关法规事务的处理,熟悉和掌握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审计法等法规、法规,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实施。

3.协助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贯彻执行,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完善。

4.负责办理基建工程建设的各种手续。配合招投标办公室做好基建项目及有关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承担统一招标后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合同履行相关工作。

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处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在处长及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工程科的工作,对工程科的各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做好处长、副处长所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工作。

2组织全科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及处里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各项活动。

3根据本科的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全科的业务学习。

4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审查中标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5负责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6负责审定中标方报送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前期考察及招投标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做好甲供材料、设备价款的支付和出库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工程竣工决算的整理工作。

7负责落实施工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协调设计方、中标方、监理方、材料供应方的关系,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准确反映现场情况,及时解决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投资。

8负责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签字手续。

9负责监督指导中标方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地方规定等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工程合格率百分之百,争创精品工程。 

10负责监督考核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审查监理公司提交的监理资料并及时督促报送有关部门。

11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维修及回访工作。负责审查中标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

12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处预算材料科科长职责

在处长及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预算材料科的工作,对预算材料科的各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做好处长、副处长所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工作。

2组织全科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及处里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各项活动。

3根据本科的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全科的业务学习。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申报工作。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投标过程中由基建处负责的各项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5负责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审核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6根据设计要求和经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审定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负责甲供各种设备、材料采购前的考察组织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做好各种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7根据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负责组织所采购设备、材料到货后的联合验收、保管、移交等工作;负责设备、材料供货时间的保证落实工作;负责办理所采购设备、材料的出入库手续及价款支付手续,做好售后维修服务工作。

8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节 资金结算

一、结算许可

条 各类建筑活动及相关活动的合同副本,均应送财务管理部门一份备案(合同应注明结算方式),否则,财务管理部门不给予办理借、付款。

根据建筑活动的不同情况应具备下列资料方可结算拔款:

(一)有依法订立并经审计审签在财务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

(二)各类建筑活动的预付款、进度款均需填写用款申请单,并经有关责任人签章方给予办理借、付款;

(三)工程结算应具有审计签章的工程结算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造价在5000元以下的单个工程结算无需审计,凭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报告,财务管理部门即可一次性支付;

5000元以下的零星用工无需审计,凭建设主管部门用工单,财务管理部门即可支付。

条 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甲供材料结转手续,否则其一切费用不予以结算。

条 甲方供材料款应根据工程预算,事前提出材料计划和采购清单借支。凭供货方开具的发票和材料管理部门的验收入库清单及时结算。

第二节 结算方式

条 各类建筑活动价款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

条 购进大宗设备及材料的付款方式及结算额度按合同要求办理,预付订金一般不超过合同值的30%。购进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价款不得超过90%,余款不低于设备正常运转12个月后清算。

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应形成完整的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备查。日志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及质量;履行职责情况;当日施工发生情况;需上报或纠正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条 基建处应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凡是质量不合格的,一律返工。

五节 竣工验收

条 所有建设项目竣工后,相应的工程管理责任部门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内容和验收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新建项目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改建、扩建项目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条 竣工验收的组织

竣工验收应组成验收组,其人员由管理该建设项目的部门负责组织,由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后勤处、专业组、材料与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和用户等部门组成。

条 验收小组的职责:

(一)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二)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察验建筑项目和设备安装工程情况;

(三)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客观地、实事求是作出全面的评价。签署验收意见,对遗留问题应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并限期落实完成。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条 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一)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等;

(二)竣工验收的标准:国家和省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三)设计和施工质量已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作出评定。

条 竣工验收的程序

(一)验收准备

1.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学校工程管理责任部门提出交工报告。

2.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系统整理各种技术资料。

(二)初步验收

工程管理责任部门接到报告并整理完成各种技术资料后,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向学校提出竣工报告。

(三)全面验收

工程管理责任部门及时组织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后勤处、专业组、材料与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和用户等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将技术资料、竣工图等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后作为技术档案,移交档案馆保存,档案馆及主管部门应出具签收意见。

条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初步验收,然后进行全项目的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采用一次性竣工验收。

条 竣工验收签署合格后28日内,施工单位应将工程的全部结算资料送交审计处审计。审计处于收到全部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完成结算审计。

条 经工程结算审计后,工程管理责任部门与财务处工程结算办公室应认真清理该工程所有资产和物资,编好工程竣工决算,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

条 竣工项目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转入固定资产的管理。

节  工程项目保修

条 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校基建工程项目均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在向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基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二条 工程的保修期按国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具体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三)供热、供冷系统,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五)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基建处与施工单位约定。

基建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条 工程质保期内属施工质量问题的,由工程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维修。低值易耗品、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使用障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内的正常维护及质保期满后的正常维修由学校维修主管部门负责。工程保修期满后发生的问题,工程管理部门应协助使用单位妥善处理,但施工单位不负保修和经济责任。

条 在保修期间,工程管理部门现场代表应积极主动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回访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工程合同所约定的保修条款,并按照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保修期限及内容,切实做好保修工作。

条 工程项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工程管理部门将责成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如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工程管理部门可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接替维修,并依照合同扣减原施工单位的保修款。

条 保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使用单位(用户)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通知基建处要求维修;

(二)基建处在接到维修要求后应及时召集监理、施工单位到现场查看情况,属保修范围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修,监理单位跟踪监督,不属保修范围的,基建处应向用户讲明,并积极主动协助用户处理好质量问题;

(三)施工单位维修完毕后应及时向基建处汇报,基建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已修好并向用户反馈维修结果。

条 工程保修期满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保修期满申请报告单,经使用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后,作为工程尾款支付和工程保修期结束的依据。

第七节  施工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建设工程施工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仅限于我校内部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签证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签证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发、承包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四条 施工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控制办理施工签证。按本规定不应办理的施工签证,坚决不予办理。

第五条 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坚决杜绝采用施工签证方式组织施工。

第六条 施工签证格式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名称;

2.签证日期;

3.连续编号;

4.签证事由或计算公式;

5.签证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计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

6.备注;

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

8.施工单位经办人、项目经理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

9.监理单位签证意见;

10.监理单位经办人、总监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

11.建设单位经办人、工程分管负责人两人以上签字,基建处长审批加盖公章生效。

第七条 可以办理的施工签证

1.在非正常施工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

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或现行定额中未包括,按规定允许计算的各项费用;

3.材料替代造成的工程量变化;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损失费用;

5.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6.受建设单位委托,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7.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费用项目。

第八条 不宜办理的施工签证

1.施工合同、标底价款、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经包含的内容;

2.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调整的内容;

3.可以通过设计变更调整的内容;

4.可以通过施工方案调整的内容;

5.与工程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

第九条 不能办理的施工签证

1.属于其他直接费中施工因素增加的费用内容;

2.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包干支付的有关事项;

3.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

4.组织施工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损失;

5.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损失;

6.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

7.虚报工程内容增加的费用;

8.施工单位为创品牌工程、业绩工程增加的费用;

9.施工单位为增加利润提出的要求;

10.因施工单位的责任增加的其他费用项目。

第十条 办理施工签证前应做技术、经济分析。特别是要对工程质量、进度影响较大的和造价较高的施工签证进行严格控制。单项签证价值大于五万元为高额签证,高额签证项目为高额费用项目,确实无法避免的高额费用项目,应当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高额签证应由基建处处长审核批准签署,不允许其他人签署高额签证。能够通过另行招标、另签合同(或补充协议)、变更设计或追加工程立项解决的,要另行招标、另签合同(或补充协议)、变更设计或追加工程立项。因施工签证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办理施工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第十二条 施工签证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主办,建设单位审核、审定。

第十三条 委托监理的工程,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负责,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施工签证进行监督和签署意见,及时发现、解决施工签证中的问题,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反映并取得解决办法,不得延误。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要积极协调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施工签证,有权更正施工签证中的不合理部分并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按照施工合同履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负责,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施工签证进行监督和签署意见,及时发现、解决施工签证中的问题,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学校工程管理负责人反映并取得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 办理施工签证一般要一事一单、一项一签、随作随签,避免过期补签。

第十七条 办理施工签证要求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二意、图示尺寸准确、计算过程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无差错、材料价格要注明是预算价还是市场价,施工签证及其附件能够相互解释。

第十八条 办理施工签证要字迹清晰,书写工整,格式统一。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工程师要按专业不同分工办理施工签证,避免签署本专业之外的施工签证。因专业人员不全无法按专业办理的施工签证,应当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提出,学校内部工程管理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集体研究后会签。

第二十条 办理施工签证的签字顺序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签字顺序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的工程师在施工签证办理完毕后保留一份存档,避免人为修改或遗失。其余返回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二十二条 施工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和技术经济文件应当妥善保管。结算时按照工程竣工结算程序将施工签证(原件)同其他结算资料一并上报审计处,审计结束后,学校审计处将施工签证和其他报审资料存档管理。办理工程形象进度款时施工签证可以报送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委托社会审计的工程项目,施工签证经学校审计处复核后同其他报审资料一并报送社会审计机构审核。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所有报审资料由社会审计机构全部返还建设单位存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内部零星维修、小型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八节  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第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立项的管理,避免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第二  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第四条 使用单位依据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学校职能部门提出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项目建议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第五条 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向党委会汇报。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会或党委会对工程项目建议进行审批,通过后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批准工程项目建议书,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第七条 基建处按会议纪要或文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基建处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第八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校院务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基建处以学校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市发改局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第九条 市教育局、市发改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

第十条 基建处根据上级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

三节  特殊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第十一条 特殊工程项目是指投资较小的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和尽管投资较大,但无需到市教育局、市发改局申请建设计划的扩建项目。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依据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学校职能部门提出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项目建议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使用功能调整方案、建设地点、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第十三条 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向党政联席会会或党委会汇报。

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会或党委会对工程项目建议进行审批,通过后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批准工程项目建议书,并明确该项目的工程地点、建筑面积、主要使用功能调整方案、建设资金等。

第十五条 基建处或后勤处委托有资质单位拿出消防扩建、改造方案,以校行文形式上报市有关职能部门报批

第十六条 批准消防扩建、改造方案后,基建处或后勤起草工程项目立项报告,由校长签字批准该工程项目立项。

第十七条 立项报告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使用功能调整方案;

(四)主要施工内容;

(五)投资总额;

(六)开工时间及工期。

第四 附则

第十八条 一般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调整使用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时应参照特殊工程项目立项。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九节  基建工作流程及流程图

基建处通过对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再造,确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找出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风险点进行有效防控,同时对岗位的风险进行自查,确定岗位风险和防范要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控,形成了更加完整的基建内控体系。


 

 

附 :基建处各项业务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决策工作流程

 

 

 

 

 

 

 

 

 

 

 


 


(二)工程合同审批、会签工作流程

 

 

 

 

 

 

 

 


               

 在建筑有形市场招标工程                   其它工程

 

 

 

         

 

 

 

 

 

 


(三)工程现场签证工作流程

 

 

 

 

 

 

 


           

       单张签证造价5万元   单张签证造价<5万元

 

 

       

        

 


(四)施工变更工作流程

 

 

 

 

 

 

 


单价5000元    单价<5000元

 

 

 

 

 

 


 

(五)工程概预算控制流程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论证立项

 

 

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

 

委托设计(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基建部门审核,调整概算

 

由基建部门牵头行文、审计、财务部门会签后报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审批

 

经地方发改委批准立项

 

审计、财务部门复核

 

 

 

 

 

 

 

 

                      

开工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工作流程

 

 

 

 

 

 

 

 

 

 

 

 

 

 

 

 

 



(七)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参与部门:质量办、专业组、使用方)

 

 

 

 

 

 

 

 

 

 

 

 

 

 

 

 

 

 

 

 

 


(八)施工管理工作流程

 

 

 

 

 

 

 

 

 

 

 

        

 

 

 

 

 

 

 


(九)工程保修金支付工作流程

 

 

 

 

 

 

 

 

 

 

                                

                                

 

 



第十节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项目业务流程的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表一 业务流程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业务

流程

关键环节

风险描述

风险防控措施

配套的管理细则和监督制度

 

 

 

项目决策

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审核审批不严、盲目上马,导致建设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目的,甚至导致项目失败

1.建设项目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适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2.项目决策程序、相关责任、决策过程和各方面意见要形成书面文件,妥善保管,落实项目决策责任。

潍坊科技学院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项目审核

项目未经过有效审核,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概预算脱离实际,技术方案不能落实等,导致建设项目质量存在隐患、投资失控的问题

建立项目审核机制

1.审核工作由省发改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2.负责审核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当对出具的审核意见或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潍坊科技学院建筑活动暂行管理规定、潍坊科技学院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

招投标过程存在串通、暗箱操作或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招标工作违法违规,以及中标人实际难以胜任等风险

1.建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标范围和要求,规范招标程序,发布招标公告;

2.需要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审计部门要对招标控制价计价内容、计价依据进行审核;

3.开标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4.现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负责评标,评审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公告,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和责任。

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工程招标办法、潍坊科技学院建筑活动暂行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

变更

建设项目变更审核不严格,工程变更频繁,可能导致预算超支、投资失控、工期延误等风险

1.项目确需进行变更的,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监理机构要进行审核,并履行审批程序;

2.因设计变更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资料;

3.财会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所涉及到价款支付的审核。

潍坊科技学院建设工程施工签证管理规定、潍坊科技学院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

档案管理

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及档案移交,资产未及时结转入账,可能导致帐外资产等风险

1.建设项目档案统一管理;

2.建设项目档案的归档与项目建设同步,工作任务结束后,及时移交给建设项目管理部门。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表二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业务流程风险点及风险控制

业务

流程

关键环节

风险点

主要防控措施

配套的管理细则和监督制度

 

 

 

 

 

 

 

建设项目资金的支付

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价款结算不及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混乱,导致工程建设进度延迟或中断,资金损失等风险

1.单位要按照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财会部门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价款支付要取得监理机构的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建设项目资金投资概算变更

工程投资概算一般不允许调整,确需调整,应当履行审核和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调整投资概算。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潍坊科技学院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实施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管理

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导致竣工决算失真和帐外资产等风险

1.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2.及时提请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3.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4.办理建设项目资产移交工作,财会部门及时将资产入账。

潍坊科技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第十一节  基建岗位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基建处每位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梳理,找出本岗位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通过审定,将各个风险点划分等级,确定高、中、低三个级别的风险,对高级别的风险高度关注和防范。

 

 

基建处各岗位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序 号

岗 位

风险点

等级

防控措施

1

处长

服务意识淡薄,原则放松,有特权思想,独断专行。

1.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2.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师生监督;3.按照《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监督,提高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查找和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权力在监督下运行,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工作制度不健全或程序不明确;

未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不按程序或工作流程办事;随意更改设计或质量标准;

接受利益方礼物、吃请等;领导人施加非正常影响

2

副处长

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为利益方说情、暗示、通报信息;

工作中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坚持原则,明确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量,严格工作程序;工作上明确职责范围,确实做到有准备、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认真自觉地执行学校廉政规定,严格界定与利益方的关系,坚决抵制利益方礼物吃请等,在平常的社交活动中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的影响,严于律己,加强文化修养。

工作不够深入,准备不充分,任务打折扣;

存在侥幸心理,缺乏自律、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放松学习,理论学习不够,抵触教育;

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不主动,疲于应付;

其他请托人施加非正常影响;交友不慎,追求酒肉利益;

 

机要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流转等过程中有可能失密。

工作程序不明确,报销票据不规范。

私自简化程序,减少手续,违规违纪。

接受利益方回扣、分成、礼物、吃请、消费、报销。

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式简单。工作不够大胆,怕得罪人。

档案整理、接受阶段把关不严。

在工作期间,接受施工方的吃请。

3

工程科科长

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不敢大胆管理,放松学习,

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健全制度,有效监督,办事透明,增强免疫

工作畏难抱怨辛苦,工作疲于应付,

工作制度不健全不明确,工作程序不明确,工作时限、质量标准不明确,

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机制,执行制度不严格,监督机制不落实,

4

材料科科长

放松政治学习,理论学习不够,服务意思淡薄,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严格不够。

加强政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建设机治;加强教育,警钟长鸣。完善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相关更细致的程序性规章制度;编绘流程图。通过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公开过程,大力推进办事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参加民主评议等活动,加强防控管理;

对建材市场及办公设备市场调研不够,价格信息资料信息收集缺失。验收程序简化。

组织招标工作仓促立项。计划审核不够细致深入。价格控制不严。立项仓促,无计划采购,变更设计参数,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格。工程量审核不严。招标流程不完善,招标采购不规范、不公平、不公正,缺乏有效监督

领导人及其他人施加非正常影响,私人关系不正常、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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