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
预算资金调整、追加及新增项目立项业务办理流程
根据潍坊科技学院[2019]44号《“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19]96号《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2019]97号《经费支出
审批及大额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四)款精神,预算资金调整、追加及新增项目立项业务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已立项预算内项目经费调整
需填报《潍坊科技学院预算项目资金调整审批表》和该项目调整后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凭《审批表》和《目标申报表》到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调整。
二、已立项预算内项目经费追加
(一)学校三重一大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大额资金额度以下的经费追加
需填报《潍坊科技学院预算项目资金追加审批表》和该项目调整后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凭《审批表》和《目标申报表》到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追加。
(二)学校三重一大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大额资金额度以上的经费追加
需填报《潍坊科技学院预算项目资金追加审批表》和该项目调整后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上报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凭会议纪要、《审批表》和《目标申报表》到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追加。
三、预算外新增预算项目立项
(一)学校三重一大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大额资金额度以下的新增项目
需填报《潍坊科技学院预算新增项目审批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凭以上三项材料到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立项。
(二)学校三重一大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大额资金额度以上的新增项目
需填报《潍坊科技学院预算新增项目审批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上报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凭会议纪要和以上三项材料到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立项。
说明:相关表格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